【108學年度全年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108-01-11

一、 招募對象與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有興趣至社區心理諮商所進行全職實習之研究生。

 

二、 名額

碩士層級全職實習:1-2名。

 

三、實習時間

實習期間:自108/07/01起,至109/06/30止。本諮商所提供的實習內容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與衡鑑、心理衛生預防推廣、

專業督導、諮商輔導行政工作、專業進修與研習等。以上各項工作內容得在不違反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

諮商心理師法應考資格實習規定之實習相關規則及實習生就讀學校之實習要求之下,視本所當年度實際運作情形調整之。

 

四、實習內容
(一)政府方案: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保護性個案諮商服務

實習內容包括—一般民眾(一般案)諮商之初次晤談與評估、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衡鑑、

心理衛生推廣工作、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事務,及其它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二)社區諮商:本所其他業務

實習內容包括—個案初次晤談與評估、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與教育相關演講課程推廣與媒合、

社區諮商所相關行政業務,及其它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五、審查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申請表(見實習申請辦法)

(2)自傳

(3)研究所成績單

(4)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5)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上述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六、截止收件日期

書面資料截止日期108年3月31日(郵戳為憑),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聯絡電話

07-3945995張芷瑋小姐。

 

八、郵寄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芯耕圓心理諮商所(兒諮中心) 收(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

 

九、其他本項公告若有未說明之處,詳見本所實習申請辦法;或來電洽詢。

 

實習申請辦法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6UdXm8jbEs4bkU0SzZjOGlaV01wbnZNLS03ekpzeDcyYXdn/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