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耕圓心理諮商所
111學年度招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 招募對象與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有興趣認識接觸社區心理諮商工作(成人)或政府方案內涵(兒少)之全年駐地實習研究生。
應徵「社區諮商」者,研究所課程至少需修習一門(不限定何種)心理諮商學派課程;應徵「政府方案兒諮中心」者,研究所課程至少需修習遊戲治療、沙盤/沙遊治療、兒童青少年發展心理學或任何一門合適用於兒少輔導諮商之課程。
若均無上述修習課程經驗,亦可投遞履歷應徵,本所得視情況決定是否錄取。
二、 名額與招募截止日期
社區諮商部分:碩士層級全職實習1名。
政府方案部分:碩士層級全職實習2名。
書面資料截止日期111年1月8日(郵戳為憑),電話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
如不符合本所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並重新招募。
三、實習時間
實習期間:自111/07/01起,至112/06/30止。本諮商所提供的實習內容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與衡鑑、心理衛生預防推廣、專業督導、諮商輔導行政工作、專業進修與研習等。以上各項工作內容得在不違反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諮商心理師法應考資格實習規定之實習相關規則及實習生就讀學校之實習要求之下,視本所當年度實際運作情形調整之。
四、實習內容
※※本所承辦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保護性個案諮商方案「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服務方案」,同時也有社區諮商自費個案的服務,故本所全年實習的實習內容分為兩個部分、兩個辦公地點,請於投遞時,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社區諮商」或「應徵兒諮中心」的字樣。如未註明,則由本所於錄取後分配。
社區諮商:實習地點為本所
實習內容—自費個案初次晤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與教育相關演講課程推廣與媒合、社區諮商所相關行政工作及庶務、主管臨時交辦事項,及其它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政府方案:實習地點為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方案辦公室
實習內容─一般民眾(一般案)諮商之初次晤談與評估、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衛生推廣工作、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工作及庶務、主管臨時交辦事項,及其它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五、審查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申請表(見實習申請辦法);(2)自傳;(3)研究所成績單;(4)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5)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上述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六、聯絡電話
社區諮商實習相關詢問:07-5567315
兒諮中心諮商實習相關詢問:07-3945995
七、郵寄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17樓之3,芯耕圓心理諮商所收
(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
八、其他
本項公告若有未說明之處,詳見本所實習申請辦法;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