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114學年度招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113-12-12

芯耕圓心理諮商所

114學年度招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 招募對象與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或以上),有興趣認識接觸社區心理諮商工作(成人)之全年駐地實習研究生。應徵者,研究所課程至少需修習一門(不限定何種)心理諮商學派課程。

若均無上述修習課程經驗,亦可投遞履歷應徵,本所得視情況決定是否錄取。

二、 名額與招募截止日期※

社區諮商部分:碩士層級全職實習1至2名。

書面資料截止日期114年2月3日(郵戳為憑),電話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

如不符合本所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並重新招募。

三、實習時間

實習期間:自114/07/01起,至115/06/30止。本諮商所提供的實習內容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專業督導、諮商輔導行政工作、專業進修與研習等。以上各項工作內容得在不違反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諮商心理師法應考資格實習規定之實習相關規則及實習生就讀學校之實習要求之下,視本所當年度實際運作情形調整之。

四、實習內容

實習內容—自費個案初次晤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視實習學校要求決定)、心理與教育相關演講課程推廣與媒合、社區諮商所相關行政工作及庶務、主管臨時交辦事項,及其它依心理師法相關實習規定辦理之業務。

五、審查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申請表(見實習申請辦法);(2)自傳;(3)研究所成績單;(4)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5)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上述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六、聯絡電話

    芯耕圓心理諮商所:07-5567315

七、郵寄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17樓之3,芯耕圓心理諮商所 收

 (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

八、其他

本項公告若有未說明之處,詳見本所實習申請辦法;或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