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問與答】心理諮商要做幾次才有效/我的狀況需要做幾次心理諮商呢?

107-09-18

 

人的改變過程其實比我們以為或想像的困難和長,心理諮商做為一個人的改變機制,其實當中有很多變數:像是諮商師的經驗與性格、當事人的投入程度及心理準備度、諮商過程中諮商師和當事人的合作和適配程度、諮商關係的安全感、問題的複雜程度、當事人的過去經驗等等,都會影響改變當事人的成效。

 

甚至有時候,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改變,而是整理自己(某個議題或狀況)的個人內在經驗:包含情緒經驗、認知看法或價值觀等等。透過整理自身經驗,當事人對自己有更多的覺察和理解,有時候就可以做出合適自己的決定。就好像諮商學派各有不同,每個學派一般的諮商次數也都不盡相同,從每周至少要做2-3次,持續做個6-7年的學派到強調做4-6次的短期諮商,每種方式都有,每個學派也都有成功和有效的經驗。

 

其實,每個人適合的和需要的諮商方式都不一樣,諮商師也並非每個學派都有受訓練、會操作,因此在選擇諮商師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可以嘗試跟某個諮商師談3-4次嘗試看看;一般而言諮商過程在4-6次內,也許原本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被解決,但當事人會有一種感受比較放鬆、被理解和覺得比較安頓自己的感受。 這個狀態是重要的:因為改變和解決問題不是立即見效,甚至有些問題無法解決,只能調適和減少傷害影響,所以有一個放鬆和被理解的狀態,有助於當事人在經歷問題情境時,內在更穩定,可以做出更好的回應和調適。

 

因此,諮商次數應該由當事人和諮商師共同討論決定,同時需要依照當事人不同的狀態要有動態的改變和調整,沒有辦法有一個明確的次數。

 

建議大家在第一次跟諮商師見面和談話時,可以了解諮商師的受訓練背景,或該議題的處理經驗,並且跟諮商師討論諮商次數這個問題,讓雙方都有個共識。

 

諮商是個諮商師和當事人合作的過程,不是諮商師一個人發揮個人魅力的舞台秀, 也不是當事人把所有改變責任和問題解決都交諮商師的狀態,唯有當事人的合作投入,加上諮商師的專業經驗,才能走出一個有效和意義的諮商過程。

 

撰文者-徐君楓心理師(芯耕圓心理諮商所所長)、ICEEFT認證EFT取向伴侶與家族治療督導